轉知114學年度推動十二年國教課綱特教教師增能系列「課綱於集中式特教班學生之教學應用研習」實施計畫
一、依據本局114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辦理。
二、本案旨在提升本市特教教師對十二年國教課綱及部定領域學習課程之認識,以增進教師對領域教學之專業知能及策略,並能依學生需求,培養集中式特教班學生之領域學習素養。
三、旨揭研習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參加對象:分為薦派參加與自由參加,請詳閱實施計畫內關於兩類對象之說明。
(二)研習場次資訊:
1、必修(場次A):
(1)時間:114年8月21日(星期四)下午1時至4時。
(2)地點:本市國光國小406會議室(板橋區中正路325巷30號)。
2、選修(場次B1至B4):各場次主題與時間請詳閱實施計畫。
(三)報名與錄取方式:
1、即日起至各場次報名截止期限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網址:https://special.moe.gov.tw/#/)/首頁選擇「研習報名」/選擇「開啟查詢」/登入縣市「新北市」/依場次選擇本研習活動進行報名;並請務必確認所填之e-mail信箱帳號是否正確,以便接收研習相關資訊。
2、若額滿將提早關閉報名系統,主辦單位保留審核權利;每場研習前三日,於報名網頁公告錄取名單,並依據報名資料寄信通知。
四、參與課程注意事項摘要:
(一)薦派參加者:本局同意經錄取之教師於研習時間核予公假派代登記出席。
(二)自由參加者:本局同意以公假登記(課務自理)出席。
(三)選修課程中,B2及B3場次研習時間為例假日,本局同意全程參與B2及B3場次研習之教師,得於研習完畢後兩年內辦理補休,惟課務自理,並將於研習結束後函送簽到表,俾利教師辦理補休。
(四)報名後不克出席之教師,請依實施計畫內請假程序辦理。
五、檢附本案實施計畫1份。
二、本案旨在提升本市特教教師對十二年國教課綱及部定領域學習課程之認識,以增進教師對領域教學之專業知能及策略,並能依學生需求,培養集中式特教班學生之領域學習素養。
三、旨揭研習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參加對象:分為薦派參加與自由參加,請詳閱實施計畫內關於兩類對象之說明。
(二)研習場次資訊:
1、必修(場次A):
(1)時間:114年8月21日(星期四)下午1時至4時。
(2)地點:本市國光國小406會議室(板橋區中正路325巷30號)。
2、選修(場次B1至B4):各場次主題與時間請詳閱實施計畫。
(三)報名與錄取方式:
1、即日起至各場次報名截止期限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網址:https://special.moe.gov.tw/#/)/首頁選擇「研習報名」/選擇「開啟查詢」/登入縣市「新北市」/依場次選擇本研習活動進行報名;並請務必確認所填之e-mail信箱帳號是否正確,以便接收研習相關資訊。
2、若額滿將提早關閉報名系統,主辦單位保留審核權利;每場研習前三日,於報名網頁公告錄取名單,並依據報名資料寄信通知。
四、參與課程注意事項摘要:
(一)薦派參加者:本局同意經錄取之教師於研習時間核予公假派代登記出席。
(二)自由參加者:本局同意以公假登記(課務自理)出席。
(三)選修課程中,B2及B3場次研習時間為例假日,本局同意全程參與B2及B3場次研習之教師,得於研習完畢後兩年內辦理補休,惟課務自理,並將於研習結束後函送簽到表,俾利教師辦理補休。
(四)報名後不克出席之教師,請依實施計畫內請假程序辦理。
五、檢附本案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