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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之「114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

參賽人員名冊(直笛合奏)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71日臺教師()字第1140066710號函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4714日師大體研中字第1141019254 號函及本局11477日新北教社字第1141334690號函(諒達)續辦。

二、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原於11473日以師大體研中字第1140026412號函所發佈之「114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經大會決議,爰將南區團體甲組比賽日期由原訂之115319日至20日,調整為115318日至19日,請以本次隨文檢附之實施要點版本為準。

三、   本次修訂亦補充說明團體甲組道具證核發數量,每隊原則上核發8張,惟參加兒童舞蹈類組者得核發10張,請各參賽單位依最新實施要點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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