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14學年度初任教師基地共學增能研習實施計畫

本案活動說明如下:
(一)時間:114年9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止,共計18場次。
(二)參加人員:本市114學年度初任正式教師、代理教師暨無證代理教師。
(三)公假:各場次均為假日期間辦理,本局同意參與教師公假出席,於活動結束後2年內擇日補休(課務自理)。